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始建于1948年,建校70多年来,学校铭记“弘毅、博学、求真、至善”的校训,传承“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发扬“艰苦奋斗、凝心聚力、追求卓越”的精神,为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近35万名校友遍布海内外。
学校现设26个学院,建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专业学位培养类别。学校每年本科招生专业80个左右,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38000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304人,其中教授385人,副教授88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332人。现有全职院士5人,双聘院士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1人,泰山学者攀登专家1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6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9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23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优秀教师7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17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7个。近年来,济南大学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的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全面提升,学校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是建设创新性、开放式、有特色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
济南大学继续教育始于1985年。三十余年来,在山东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关怀和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学校继续教育不断发展壮大。学校秉持“稳定规模,提高质量,转型发展,特色办学”的继续教育办学指导思想,以服务经济社会和适应人的全面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继续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加强内涵建设,稳步发展学历教育,同时加快转型发展,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促发展,以特色赢市场,以改革创一流,加强资源共享,实现合作共赢,不断推进济南大学继续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报考者必须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中国公民;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二)报名条件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所有考生应符合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报考条件,如因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具体事宜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
(三)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
考生本人于8月中下旬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报名及缴纳报名费,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填写本人正确的联系方式,如因个人信息不准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全国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定于2023年10月下旬。具体报名时间及考试日程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
录取及毕业
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符合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要求即被我校录取,考生的录取情况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电话或网站查询。学生缴费注册后通过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网络教学、集中进行面授辅导及考试,外地的学生原则上在当地的济南大学校外教学点面授辅导及考试。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层次的济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学士学位,我校将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科的济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学位,有关规定请关注学院网站最新通知。
收费
我校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并实行按学年线上全额缴费,学生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关注“济南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自行缴费,学校不委扦校外教学点及任何其他机构、个人代收代缴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