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照顾政策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少数民族考生。
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出生)。
贫困县(系指行唐县、灵寿县、赞皇县、平山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名县、魏县、广平县、馆陶县、鸡泽县、肥乡区、广宗县、临城县、巨鹿县、新河县、平乡县、威县、内丘县、临西县、南和区、任泽区、阜平县、唐县、涞源县、顺平县、博野县、易县、曲阳县、涞水县、望都县、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区、赤城县、崇礼区、涿鹿县、平泉市、滦平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兴隆县、承德县、海兴县、盐山县、南皮县、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东光县、吴桥县、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故城县、枣强县)考生。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